學費和其他費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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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費

2022﹣23年的學費是:

  • 學前班港幣183,600
  • 一至六年級:港幣243,300
  • *七至十一年級:港幣287,300
  • 十二至十三年級:港幣291,200

*赴「杭州漢基」學習的十年級學生需支付寄宿費用。寄宿費用可以參考「杭州漢基」費用及其他內容。

其他支出

學費以外的支出包括但不止於:

  • 校服(學前班至十一年級)
  • 書本或其他教學資源和材料(視乎各學年及課堂所需)
  • 校園、學習項目週及其他旅行(視乎各學年及課堂所需)
  • 手提電腦購置(所有入讀七年級,新生或現有學生,包括進入中學部的新生)
  • 校巴(可選擇)
  • 校午餐(可選擇)
  • *「漢基杭州」── 就讀「杭州漢基」的十年級學生須繳付寄宿費用。詳情請參閱「杭州漢基」入學申請專頁。

更新於2018年4月26日

以下只適用於自2018-19學年及之後入學的學生。

年度建校費(由2018-19學年開始)

2018-19學年及之後入學漢基的學生須每年交納年度建校費港幣28,000。年度建校費用於資助學校花銷,例如校園設施的日常維護。年度建校費適用於所有2018-19學年及之後入學的學生,亦包括公司提名權提名人。


本校有可能會適時審核調整年度建校費,請留意變化。


以下只適用於2018-19學年前入學的學生。

提名權或年費

於2018-19學年前入學的學生無需交納上述年度建校費,但須持有提名權或者交納年費。

提名權分為兩種:公司提名權(CNR)和個人提名權(PNR),有關個人提名權詳情,見下文內容。

年費

於2018-19學年前入學的學生家長可選擇交納年費以代替公司/個人提名權。

目前的年費是港幣17,500元,學生被錄取并確認接受學額時,須支付留位費港幣52,500元(此筆費用將用作扣減第一學期的學費),即共需支付港幣70,000元(港幣17,500元+港幣52,500元)作爲保留學額的訂金。

注意:此費用可能會不定時審查及調整。

個人提名權

學生被學校錄取時,必須持有個人提名權。個人提名權與公司提名權不同,個人提名權在申請過程中無優先權。個人提名權以父母一方或監護人的名義簽發,只供該提名權指定的學生使用,不得轉讓。

2012至13學年前發行的個人提名權

2012至13學年之前,個人提名權的發放價格為75,000港元。學生須根據舊有的個人提名權上的條款,完成他/她在漢基的學業。學生離開學校時,這些舊有的個人提名權可以被全數贖回。

有些家庭亦選擇將個人提名權贖回的金額捐贈給學校。

2012至13學年起發行的個人提名權

從2012年至13學年起,入讀漢基小學及中學,須分別支付個人提名權費用。即於2012-13學年之後,2018-19學年之前入讀漢基小學及中學的學生,須持有兩項提名權。(於2012至13學年之前入讀小學的學生,入讀中學部時無須持有另一個提名權。)

目前個人提名權的費用為港幣75,000元,於學生入學時支付。

注意:此費用可能會不定時審查及調整。

贖回個人提名權

如以下所述,當學生離開學校時,贖回個人提名權。贖回金額將按一定比例相應減少。退款只限於每學年末進行。未繳付的其他費用也將於學年末扣除。

學生離校時,有些家庭選擇將個人提名權捐贈給學校。我們對此深表感謝。歡迎您聯絡學校拓展及公共關係部了解詳情,電話:2512 5882,電郵:annualfund@cis.edu.hk。我們亦向家長提供捐款收據。

以下是贖回個人提名權的計算方法,包括中學部和小學部。

第一年
至第二年伊始離校
港幣64,200
(扣除港幣10,800)
第二年
至第三年伊始離校
港幣53,500
(即扣除港幣10,700)
第三年
至第四年伊始離校
港幣42,800
(同次年扣除港幣10,700)
第四年
至第五年伊始離校
港幣32,100
(該年扣除港幣10,700)
第五年
至第六年伊始離校
港幣21,400
(該年扣除港幣10,700)
第六年
至第七年伊始離校
港幣10,700
(該年扣除港幣10,700)
第七年起
離校
港幣0
(該年扣除港幣10,700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