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費和其他費用
學費
2022﹣23年的學費是:
- 學前班:港幣183,600
- 一至六年級:港幣243,300
- *七至十一年級:港幣287,300
- 十二至十三年級:港幣291,200
*赴「杭州漢基」學習的十年級學生需支付寄宿費用。寄宿費用可以參考「杭州漢基」費用及其他內容。
其他支出
學費以外的支出包括但不止於:
- 校服(學前班至十一年級)
- 書本或其他教學資源和材料(視乎各學年及課堂所需)
- 校園、學習項目週及其他旅行(視乎各學年及課堂所需)
- 手提電腦購置(所有入讀七年級,新生或現有學生,包括進入中學部的新生)
- 校巴(可選擇)
- 校午餐(可選擇)
- *「漢基杭州」── 就讀「杭州漢基」的十年級學生須繳付寄宿費用。詳情請參閱「杭州漢基」入學申請專頁。
更新於2018年4月26日
以下只適用於自2018-19學年及之後入學的學生。
年度建校費(由2018-19學年開始)
本校有可能會適時審核調整年度建校費,請留意變化。
以下只適用於2018-19學年前入學的學生。
提名權或年費
於2018-19學年前入學的學生無需交納上述年度建校費,但須持有提名權或者交納年費。
提名權分為兩種:公司提名權(CNR)和個人提名權(PNR),有關個人提名權詳情,見下文內容。
年費
於2018-19學年前入學的學生家長可選擇交納年費以代替公司/個人提名權。
目前的年費是港幣17,500元,學生被錄取并確認接受學額時,須支付留位費港幣52,500元(此筆費用將用作扣減第一學期的學費),即共需支付港幣70,000元(港幣17,500元+港幣52,500元)作爲保留學額的訂金。
注意:此費用可能會不定時審查及調整。
個人提名權
學生被學校錄取時,必須持有個人提名權。個人提名權與公司提名權不同,個人提名權在申請過程中無優先權。個人提名權以父母一方或監護人的名義簽發,只供該提名權指定的學生使用,不得轉讓。
2012至13學年前發行的個人提名權
2012至13學年之前,個人提名權的發放價格為75,000港元。學生須根據舊有的個人提名權上的條款,完成他/她在漢基的學業。學生離開學校時,這些舊有的個人提名權可以被全數贖回。
有些家庭亦選擇將個人提名權贖回的金額捐贈給學校。
2012至13學年起發行的個人提名權
從2012年至13學年起,入讀漢基小學及中學,須分別支付個人提名權費用。即於2012-13學年之後,2018-19學年之前入讀漢基小學及中學的學生,須持有兩項提名權。(於2012至13學年之前入讀小學的學生,入讀中學部時無須持有另一個提名權。)
目前個人提名權的費用為港幣75,000元,於學生入學時支付。
注意:此費用可能會不定時審查及調整。
贖回個人提名權
如以下所述,當學生離開學校時,贖回個人提名權。贖回金額將按一定比例相應減少。退款只限於每學年末進行。未繳付的其他費用也將於學年末扣除。
學生離校時,有些家庭選擇將個人提名權捐贈給學校。我們對此深表感謝。歡迎您聯絡學校拓展及公共關係部了解詳情,電話:2512 5882,電郵:annualfund@cis.edu.hk。我們亦向家長提供捐款收據。
以下是贖回個人提名權的計算方法,包括中學部和小學部。
第一年 至第二年伊始離校 | 港幣64,200 (扣除港幣10,800) |
第二年 至第三年伊始離校 | 港幣53,500 (即扣除港幣10,700) |
第三年 至第四年伊始離校 | 港幣42,800 (同次年扣除港幣10,700) |
第四年 至第五年伊始離校 | 港幣32,100 (該年扣除港幣10,700) |
第五年 至第六年伊始離校 | 港幣21,400 (該年扣除港幣10,700) |
第六年 至第七年伊始離校 | 港幣10,700 (該年扣除港幣10,700) |
第七年起 離校 | 港幣0 (該年扣除港幣10,700) |